2022年 ,韩国企划财政部发布第2022-165号公告称,决定不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征收临时反倾销税。韩国贸易委员会将继续对中国和澳大利亚氢氧化铝反倾销案进行调查,韩国企划财政部将依据韩国贸易委员会的终裁建议决定是否实施反倾销措施。
2022年 ,韩国贸易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澳大利亚的氢氧化铝启动反倾销调查。2022年 ,韩国贸易委员会对该案作出肯定性初裁,建议企划财政部对涉案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其中,中国生产商中铝山东有限公司(Chalco Shandong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适用14.27%反倾销税、龙口东海氧化铝有限公司(Longkou Donghai Alumina Co., Ltd.)及其关联企业适用21.05%反倾销税、中国其他供应商适用14.27%反倾销税;澳大利亚生产商Alcoa of Australia Limited及澳大利亚其他供应商均适用37.96%反倾销税,涉案产品的韩国税号为2818.30.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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